谁是农村承包土地的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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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8/26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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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编码:1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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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发包方有四种情况:第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这里的“村”是指行政村,而不是自然村;第二、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该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第四、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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