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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否收费
时间:2003/8/26 10:10:00  作者:      阅读:2633次  语音编码:14584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北京农业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北京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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