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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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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8/26 10:10:00
作者:
阅读:2583次 
语音编码:1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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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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