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焦点需求|网上咨询|品种信息|实用技术|农业专家|市场信息|政策法规|民俗旅游|民生科技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是:   【栏目导航】 >> 农村生活常识 >>  法律常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遵循哪些原则?
时间:2003/8/26 10:14:00  作者:      阅读:1227次  语音编码:14594
    国家保护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 的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
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衣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北京农业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北京长城网
 
 
主办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智农天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