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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的有什么事
时间:2003/8/27 15:19:00  作者:      阅读:1165次  语音编码:14637
    按照《草原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应当遵循下列规定:第一,在从事作业之前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果是开采矿产资源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二,从事以上活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内,按照准许的采挖方式作业,并采取保护草原植被的措施;第三,如果是在他人使用的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的,还应当事先征得草原使用者的同意。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北京农业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北京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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