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地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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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9/1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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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对农业财政投入的规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了农业财政投入的增长幅度,要求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规定了财政支农的重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用于农业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健全动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加强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杂草、鼠害防治;建立健全在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农产品市场及信息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研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培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保障农民收入水平等。三是要求县级以上各级财政用于种植业、林业户牧业、渔业、农田水利的农业基本建设投入应当统筹安排,协调增长。四是农业财政投入要向西部地区倾斜,国家要增加西部地区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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