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的申报与检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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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9/2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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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农产品,可以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使用权。 1、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必须符合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产品生产过程必须执行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 3、农产品必须符合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卫生质量标准。 4、向当地无公害农产品管理部门申报,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农产品,才可获得农产品标志的使用权。 二、凡是具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三、申办无公害农产品所需要的手续。 1、由申报单位和个人向当地(市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公室,提出无公害标志和证书使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①无公害农产品申请书;②申请单位生产情况;③产品的注册商标和文本复印件;④当地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单位接受申请后,应按相应程序对申报者的生产基地环境和申报产品进行质量卫生监测,检测结果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有关标准的由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公室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使用证,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无公害农产品的检测项目: 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的检测项目包括5类指标:农产品卫生质量指标、大气质量指标、土壤质量指标、农田灌溉水指标和生产加工水质量指标。 ①农田灌溉水9项:pH值、汞、镉、铅、砷、铬、氟化物、氯化物、氰化物;②大气质量指标是4项: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氟化物;③土壤质量指标7项:汞、砷、铅、镉、铬、六六六、DDT;④产品卫生质量检测共23项:砷、氟、汞、镉、铅、铬、六六六、DDT、甲拌磷、甲胺磷、对硫磷、辛硫磷、马拉硫磷、倍硫磷、敌敌畏、乐果、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百菌清、多菌灵、黄曲霉毒素、苯并(子)芘、亚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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