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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生产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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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9/2 10:57:00
作者:
阅读:341次 
语音编码:1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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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农业初级产品或食品的主要原料,生长区域内没有工业企业的直接污染,水域上游、上风口没有污染源对该区域构成污染威胁。该区域内的大气、土壤、水质均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并且有一套保障措施,确保该区域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环境质量不下降。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等。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绿色食品最终产品必须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质量检测单位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检测合格。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是参照国家、部门行业标准制定的,通常严于或等同于现行相关标准,有些还增加了检测项目。 4.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产品的外包装除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外,还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和标签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及其加工品等,都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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