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焦点需求|网上咨询|品种信息|实用技术|农业专家|市场信息|政策法规|民俗旅游|民生科技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是:   【栏目导航】 >> 农村生活常识 >>  法律常识
五种农业订单签不得
时间:2003/9/4 10:39:00  作者:      阅读:753次  语音编码:15858
一是单方面草拟的订单。这类订单是出售种子、种苗者事先单方面拟好,农户在上面被动签字无条件遵守,一旦发生纠份打起官司来,当然对售方绝对有利。
  二是来路不明的订单。常见这些订单大多是刊登在非法出版的报刊、书籍上,邮寄给致富心切的农民,他们打着回收产品的旗号,出售种子、种苗,结果往往是农民将钱款汇出后便似泥牛入海,舍无音信。
    三是收押金的订单。有的出售种子者以防备农民违约为由,让农户先交一定数量的合同押金,表面上是来约束签单农户,实际上是对农户设下的圈套,骗取订金。
    四是口头协议。这类订单没有文字记录,一旦市场发生变化,打起官司来无任何凭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吃亏的还是农民朋友。
  五是脱离实际的订单。切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生产、技术条件等诸多因素,权衡利弊,不能过分听信某些夸大其辞的广告宣传。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北京农业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北京长城网
 
 
主办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智农天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