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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特点
时间:2003/9/5 15:54:00  作者:      阅读:703次  语音编码:15863
(1)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2)地域性  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指一个国家依照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了专利权,那么如果有人在别国制造、使用、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3)时间性  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专利只在法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利权,这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无偿使用该项技术。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北京农业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北京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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