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焦点需求|网上咨询|品种信息|实用技术|农业专家|市场信息|政策法规|民俗旅游|民生科技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是:   【栏目导航】 >> 农村生活常识 >>  打工常识
出国劳务须谨慎
时间:2004/7/29 16:48:00  作者:      阅读:3003次  语音编码:16149
一些境内外的非法中介和个人利用我国公民对有关国家引进劳务政策的不了解,虚构项目,在收取高额费用后,以旅游、商务签证等形式诱骗劳务人员出国,造成劳务人员出国无法获得工作准证,无劳可务,生活困难,甚至因非法务工被扣留或遣返。为此,商务部提醒我国公民注意:出国劳务应选择经商务部批准的具有对外劳务或合作经营资格的公司,并认清对外经营合作资格证书及使馆对劳务项目的确认函,在未取得有关国家工作准证的情况下,不要盲目出国,以免上当受骗,不要以旅游、商务签证等形式出国劳务。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北京农业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北京长城网
 
 
主办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智农天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