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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二)
时间:2005/11/28 10:21:00  作者:      阅读:833次  语音编码:16496
产品的价格、交货等事宜
    4、产品的价格要合理。一般应按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定价,国家允许自主定价的产品,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定价明确、不得含糊。
    5、交货时间和地点要明确。可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等确定交货时间、地点,特别是易腐烂变质、易碎及鲜活产品,其交货时间、地点更应作明确的规定。凡送货的,以发货时运输部门的运输凭证的戳记为准;实行自提的,以供货方通知的日期为准。
    6、交货方式。如自提、代办运输等,必须规定清楚,同时要确定产品检疫、运输及途中损坏和运输费用等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7、要明确规定产品的验收地点、方法,同时要规定货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
    8、要明确规定违约的责任。
编号:2005-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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