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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第七风险——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的风险
时间:2005/11/28 10:30:00  作者:      阅读:731次  语音编码:16507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五种情况外),否则会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编号:2005-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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