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消费者如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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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7/25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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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编码:1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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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包括钟子、苗木、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畜禽饲料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和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与经营者交涉未解决的情况下,可向消协投诉。投诉可用书面文字材料或口述进行。口述投诉时,投诉人应在受理投诉的笔录上写明: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3、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价格、受损害的程度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和投诉人的要求等;4、提供有关证据(这条极为重要),如发票、信誉卡、保修卡,协议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 这里应特别注意搜集实物证据,如种子出苗率低,应在苗期取证;如种子不纯或有假,造成低产的,应在收获前后取证;如农药造成药害,尽可能在当时取证;如饲料有问题导致畜禽生长缓慢或死亡,应及时请当地兽医部门检验出具证明。总之,一定要重视证据,这是维权成败的关键。 编号:2006-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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