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打工合同签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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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2/30 1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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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头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是由熟人牵线介绍签订的。没有书面合同,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因空口无字据为证,打工者利益必然受损。 2、简单合同 这类合同虽有字据,但内容过简,含义不清,缺少必要的细节约束,出现纠纷难以处理。 3、一边倒合同 合同内容偏向用工者,而不利于打工者。出现打工者利益受损时,打工者有苦难言,有理难伸。 4、抵押合同 即打工者把一些证件、财物抵押给用工者,并在合同中写明。结果打工者利益不保时,难以及肘脱身,即使走人也要损失财物,拿不回必要证件。 5、生死合同 一些用工者为了逃避应承担的工伤责任,便在签订合同时,要求打工者“工伤自负”,这明显不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 6、双面合同 用工者与打工者签订的规范合同用于应付有关部门检查,由用工者保存;将不合法律规定,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另外告知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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