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承包的土地可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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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16 16:17:00
作者:
编辑:w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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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编码:1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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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关于农民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后,其土地使用权可否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为了加强管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农村土地承包法》第8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0条规定,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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