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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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8/17 10:01:00
作者:胡立刚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shench
阅读:1216次 
语音编码:2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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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旨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2004年,浙江武义县后陈村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而后,该做法迅速辐射到浙江各地。如今,全省3万多个行政村,村村建起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级监督组织全覆盖。而本次出台的《规程》,则进一步明确了监督的责权利,规范了监督内容和程序。 据介绍,《规程》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成员的任职条件和终止条件、回避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监督内容,把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作为主要内容;制定了具体的监督步骤,形成了“收集民意——调查分析——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的监督程序。同时,为确保监督到位,《规程》还要求建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工作报告、考评、工作台账、申诉救济和保障等七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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