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兽药安全监管确保兽药质量及动物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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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8/26 16:32:00
作者: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编辑:she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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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编码: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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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部兽医局对下半年兽药监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兽医管理部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更大的力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以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切实做好下半年兽药监管工作,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工作目标做出重要贡献,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各级兽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各项安排和部署,深入开展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狠抓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兽药残留监控,积极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兽药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兽药质量和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升,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为促进兽药行业和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部要求,各级兽医管理部门下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保证取得明显成效。要继续强化兽药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尤其是抽检产品不予确认批次较高的生产企业,对有意造假的,坚决打击,确保监督抽检与执法联动有效实施。要继续强化兽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特别要加大非法企业和假劣兽药查处工作力度,下狠手,出重拳,追踪溯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创新兽药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区域际间通力合作、省际间协调配合机制,积极争取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合作。二是积极推进兽药GSP贯彻实施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兽药GSP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兽药GSP实施工作。要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赢得各有关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推动兽药GSP顺利实施。三是切实加强兽药执法,严惩违法行为。要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整合执法资源,把兽药质量监管作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内容。要抓好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大兽药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严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区域间协作机制、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区销区联动监管制度、跨省跨地区联合办案制度,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要加强兽药监管信息化建设,采取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手段,解决监管力量和监管任务矛盾问题,提高监管能力。四是继续抓好兽药使用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控,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兽药残留检测,及早发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特别要加强动物产品中激素类和兴奋剂类药物的残留监控。要加强养殖环节监管,加强对养殖户特别是散养户的抽检和巡查,严禁不合格的畜产品上市销售。要建立应急制度,一旦发生涉及兽药的安全事件,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举办地及周边省份要完善工作方案,细化监管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村级动物防疫员这支队伍,把科学合理用药知识作为村级防疫员培训内容,把兽药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把质量安全意识强化到基层,把科学用药技术传授到基层,全面提高广大养殖户安全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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