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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老人将获养老服务补贴
时间:2010/11/8 16:38:00  作者:石永红 卫敏丽  来源:新华社  编辑:Shench  阅读:938次  语音编码:20875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日前在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表示,加大资金投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今后我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

  他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与此同时,我国还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他表示,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增强群众长期护理保险意识,减轻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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