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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禁用餐厨垃圾直接喂禽畜
时间:2011/11/21 16:12:00  作者:马楠  来源:京郊日报  编辑:shench  阅读:769次  语音编码:23022
    餐厨垃圾如未经无害化处理,禁止饲养畜禽。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曾分别于今年5月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今年9月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了初审和二审,经两次审议后,条例内容不断完善。此次提请审议的表决稿,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监管、处理和举报奖励等方面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主体责任,建立了公共利益协调约束机制。

    条例规定,市、区县政府应当加快餐厨垃圾集中运输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处理。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业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餐厨垃圾进行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条例还规定,本市应当建立健全对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并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纳入网格化管理。条例增加了举报人奖励制度,举报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北京农业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北京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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