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95%的城乡居民有了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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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4/17 16:53:00
作者:李红梅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she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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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编码:2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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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的医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全国95%的城乡居民有了基本医保,基本药物以低于改革前30%的价格供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免费提供,百姓的基本医疗需求有了保障。 看病花钱少了,是基层百姓尤其是农村居民对此次医改的最大感受。这得益于医改的核心理念,即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该理念意味着我国要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医药卫生公共产品的供应保障体系,满足人们的基本医疗需求。全国各地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切入口,破除“以药补医”的旧机制,同时进行全民基本医保的体系建设,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试点。
如今,改革进行了三年,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框架初步建立,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公共产品实现了制度上的全面供应。如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初步建立,13亿人有了医保,覆盖了95%的城乡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步回归公益性,医院、医生的收入不再从药品销售收入上获取,而是由多渠道的补偿机制补足;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城市有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大大提高;从今年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以年人均40元的标准进行均等化供应,10大类40余项服务以免费形式逐步向全国居民提供。
百姓难以承受的大病,此次医改也不断提高保障水平。94%的县提高了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保障水平,困难家庭患儿看病费用实际补偿比例从2008年的40%提高到70%—90%。2011年又将终末期肾病、重型精神疾病等6类重大疾病纳入试点范围,超过20万名患者获得补偿,实际补偿比例接近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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