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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房产该归谁
时间:2012/6/27 17:19:00  作者:杨礼生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shench  阅读:993次  语音编码:24202
   编辑同志:

    我家住在农村。去年我丈夫因车祸去世,半年后我带着3岁的儿子改嫁到外村。现在,我想把我和前夫结婚时住的房子卖掉,但我公婆提出这栋房子是他们老两口在我们结婚以前盖的,房子该归他们所有。请问,这栋房子究竟归谁?我有权卖这栋房子吗?   

    张梅

    张梅读者:

    该房屋虽为你和丈夫结婚所用,但由于是你公婆所盖,因此要看你公婆当初是将该房赠与你们还是给你们借用。如没其他证据予以证明,我认为该房屋应属你公婆所有,你及孩子均无权以你丈夫财产的名义去继承。

    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你公婆在你们结婚前赠与你丈夫的,那该房屋应属于你丈夫婚前个人财产,在你丈夫去世后,该房屋依法应作为你丈夫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由于孩子尚小,孩子的母亲可以作为监护人代为管理该份额。因此,你和孩子可以拥有该房屋的一半份额,你的公婆拥有另一半份额。至于你是否有权卖房,你首先必须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共有人同意卖房,则可以按比例分割卖房款,如果其他人不同意卖房,你则无权私自将房屋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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