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温天气中暑 可享受工伤待遇
|
|
时间:2012/8/1 16:20:00
作者:颜东岳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shench
阅读:837次 
语音编码:24430
|
|
去年9月1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霍强因严重中暑而昏迷。霍强共住院治疗9天,用去医疗费6000余元。霍强多次要求公司给予他工伤待遇,报销所有医疗费用并给予一定补偿,却被公司拒绝,公司认为在同样环境下工作的其他员工并未出现中暑的情况,因此霍强中暑是自身原因造成,不属于工伤。后霍强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工伤鉴定委员的鉴定结论,判令公司给予霍强工伤待遇。
说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规定,作业过程中的中暑属于职业病。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5条第4项规定,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颜东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