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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温天气中暑 可享受工伤待遇
时间:2012/8/1 16:20:00  作者:颜东岳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shench  阅读:837次  语音编码:24430
    去年9月1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霍强因严重中暑而昏迷。霍强共住院治疗9天,用去医疗费6000余元。霍强多次要求公司给予他工伤待遇,报销所有医疗费用并给予一定补偿,却被公司拒绝,公司认为在同样环境下工作的其他员工并未出现中暑的情况,因此霍强中暑是自身原因造成,不属于工伤。后霍强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工伤鉴定委员的鉴定结论,判令公司给予霍强工伤待遇。 

    说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规定,作业过程中的中暑属于职业病。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5条第4项规定,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颜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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