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焦点需求|网上咨询|品种信息|实用技术|农业专家|市场信息|政策法规|民俗旅游|民生科技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是:   【栏目导航】 >> 政策法规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辽宁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5万户
时间:2013/8/13 11:21:00  作者:朱忠鹤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zhengym  阅读:658次  语音编码:26557
    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5万户
    从辽宁省成立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至今,这一新型业态在我省呈现出了快速增长态势,年均增幅高达两位数。 8月9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后,全省工商部门将“打包捆绑”自身职能,从登记注册、商标管理、市场合同管理、消费维权等诸多方面,全力助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2007年8月1日,我省成立了首家合作社。截至2012年年底,合作社总量为21762户,出资总额369亿元,这两个数字分别为2008年底的4倍、6倍。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继续快速增长,总量已达25184户。
    据了解,国家对“三农”的高度关注与支持、农民从合作社中尝到甜头、合作社自身对现代农业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以及包括工商等部门对合作社不遗余力地支持等是主因。
    经过几年发展,我省合作社已从初期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销售三大行业为主,开始向围绕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产业转移,并逐渐扩展到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观光农业等行业。
    今后,我省工商部门将从多个层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比如,将放宽名称、出资、成员、住所等登记注册准入条件,支持合作社总量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争取年内实现乡镇工商所(分局)合作社登记事项全覆盖,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同时,在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引导实施商标战略、畅通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合作社融资等方面做文章。在合作社产品销售上,除了发挥市场合同管理职能、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外,还将鼓励引导合作社在城区设立分支机构,跨区域销售农副产品,实现产供销紧密连接。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北京农业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北京长城网
 
 
主办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智农天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