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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农”进军“新三起来”
时间:2013/10/12 15:19:00  作者:李庆国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zhengym  阅读:445次  语音编码:26998
    “处理好农民与资源的关系、推动土地流转起来,处理好农民与积累的关系、推动资产经营起来,处理好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农民组织起来。”近日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推进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的意见》,正式明确了“新三起来”这一北京“三农”概念。
    北京人均GDP达到1.4万美元之后,以城带乡的条件更加成熟,在乡村升值、城乡融合的背景之下,“新三起来”成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的土地产出率、资产收益率、劳动生产率,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层面激发“三农”活力、推动“三农”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土地流转起来”:完善土地经营体制机制、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通州区于家务乡是北京市五个少数民族乡之一,人均土地2.29亩,确权土地约5.5万亩,过去土地流转分散而且效益低,2009年9月,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优化了全乡土地资源配置。据乡党委书记甄宇介绍,土地流转之后,包括农民上班收入,农民年均收入约有2万元,与前几年相比,流转之后增加了三四千块钱。
    为了让农民更踏实地将自己的土地自觉自愿地流转起来,北京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本市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等10项政策,建立了市区联动的“农地流转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通过政策的制定,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让农民吃一颗定心丸。
    同时,针对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农民对土地需求和依赖程度等因素,北京市确定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一刀切”,在土地确权中采取了“确权确地”、“确权确利”和“确权确股”三种方式,结合土地确权做好流转工作。各区县也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利于农户土地高效流转的政策措施,允许农户自行流转通过不同确权方式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据统计,截至到2012年末,北京市农村确权土地总面积共计462.3万亩,其中:确权确地264.9万亩、确权确利147.4万亩、确权确股49.9万亩,分别占到确权土地面积的57.3%、31.9%、10.8%。全市农地流转总面积为224.4万亩,占全市确权总面积的48.5%。
    下一步北京将继续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积极引导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和入股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加快培育和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和农业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广现有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实施“腾笼换鸟”,促进集体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资产经营起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曾经的昌平区北店村,撤村之后建立了北店嘉园社区,村集体通过“存量资产量化”的方式推行了改革,目前,北店嘉园社区居民收入由三部分构成,一是股份分红收入,二是工资性收入,三是部分住宅楼出租收入。
    密云县的南石城村和花园村均属山区村,充分利用山场等自然资源丰厚的优势,吸引社会资本的注入,通过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山区村的改革,并深入开发旅游资源,提高农民的收入。
    为了将农村集体资产更好地经营起来,北京市从1993年开始,提出启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撤村不撤社,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的改革方向,经过近郊区试点、远郊区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开三个阶段,基本完成了村级产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累计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单位达到3842个,其中村级3823个,乡级19个,村级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比例达到96.1%,全市已有320万农村居民成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据初步统计,2012年已完成改制村股份分红总金额23.6亿元,111万农民股东获得红利,比上年增加53万人,增长91.4%,人均分红2124元。
    通过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得到了更高效的运转和经营,农民实现了足不出村拿工资,领分红。近年来,随着农民股份分红的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总体增长速度。
    与此同时,为了更加规范农村集体的“三资”管理工作,北京市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村3824个,占全市总村数的96.1%,其中实行财务与资金双代理的村2915个,占全市总村数的73.2%。全市已有117个乡镇、2309个村完成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完成比例分别达到62.5%和58.2%。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共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4169个,其中乡级192个,村级3977个。乡村两级集体资产总额4524.8亿元,其中:乡级集体资产1992.1亿元,村级集体资产2532.7亿元。2012年北京市农民人均劳动所得14382元,其中来自乡村两级公有经济的收入2799元,占19.5%,表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在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下一步北京将不断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经营效益。鼓励和支持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经营。探索引进职业经理人、产权交易经营等新机制,不断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机制。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强化集体“三资”管理。
    “农民组织起来”: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形成合力抵御风险
    2008年前后,国家鼓励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一起闯市场,北京市平谷区的张涛带领跟他一起种豌豆的农民,成立了“荣涛豌豆产销合作社”。2010年,合作社注册了“荣涛食品公司”,建起1700平方米的封闭式车间,请中国农大的教授做指导,生产豌豆酥。2011年,豌豆合作社给社员的返利是420万元;2012年,因为豌豆酥的投产,这个数字增加到560多万元。“今年的目标是1000万元!”张涛面带笑容,信心十足。
    在2006年新农村建设伊始,北京市委、市政府就专门出台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北京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设工作。据统计,2007年到2012年,市级财政共安排1.3亿元专项资金,在示范基地、仓储、运输,以及品牌、包装、新技术推广、规范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扶持了400多个合作社的示范项目。
    经过几年的努力,北京市已经建立了涉及17个部门在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部门联动、资源整合、政策集成、资金聚焦的工作机制。同时,各项配套的地方法规也相继出台。
    与此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和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逐步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培育出300余家区县级示范社,其中:市级示范社达到150家,建立了市级示范社项目库,集成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向示范社倾斜,全市共有12家市级示范社获得国家级示范社荣誉称号。有效提升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行质量。
    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773个,其中:种植业3585个,养殖业1655个,其他533个。正式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成员14.9万名,辐射带动农户46万户,占全市从事一产农户总数的近3/4,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达到61.7亿元。这些合作社的建立,对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破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强农惠农政策效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北京将继续扶持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抓好示范社建设,探索发展乡(镇)村统筹、村间联合等多种形式的农民股份合作社,加强合作社服务平台建设。同时,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年内启动百家单位帮扶百村、百家企业对接百村、百家示范社联合百村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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