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焦点需求|网上咨询|品种信息|实用技术|农业专家|市场信息|政策法规|民俗旅游|民生科技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是:   【栏目导航】 >> 农村生活常识 >>  法律常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时间:2014/8/11 17:11:00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shench  阅读:2524次  语音编码:29653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二、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护理费=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

    交通费=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五、住宿费

    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六、住院伙食补助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

    【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

    【60岁--75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系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

    十、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18岁以下】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伤残系数

    【18岁—60岁】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伤残系数

    【60岁—75岁】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75岁以上】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伤残系数

    十二、死亡赔偿金

    【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60岁--75岁】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

    【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整理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北京农业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北京长城网
 
 
主办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智农天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