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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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3/18 16:00:00
作者:赵晨蕊
来源:京郊日报
编辑:she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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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编码:3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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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自今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每人每月430元提至470元;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每人每月350元提至385元。同时,市人力社保局还发布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商保险津贴的调整政策。
根据此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今年1月和2月的增加部分,将于3月底前补发到位。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2015年受益人群达90.7万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的48.7万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42万人。
在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调整方面,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采取定额调整办法,向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将退休人员2014年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分别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至4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至3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办法,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外,本市2015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此项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后的标准,由目前月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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