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建上养猪场无知农民被查处
|
|
时间:2015/5/29 14:38:00
作者:陈兆永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shench
阅读:3685次 
语音编码:32332
|
|
非法占用耕地,是指未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而占用耕地的行为。
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一农民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养猪场,被临沭警方以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采取法律强制措施。
今年39岁的许某是临沭县石门镇农民,今年春天,他在萌生养猪致富的念头后,在未经政府审批的情况下,跟邻村的亲戚达成协议,以每亩土地600元的价格,在亲戚的5.58亩耕地上建起养猪场。今年4月,临沭县国土部门发现此情况后,将这起非法占用耕地案移交公安机关。警方以许某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的罪名,对其取保候审。直到这时,许某才知道自己私自在耕地上建养猪场是犯法的行为,懊悔不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