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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后还能继承农村老宅吗
时间:2015/6/10 15:57:00  作者:张华艳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shench  阅读:4733次  语音编码:32439
    编辑同志:
  我是河南省桐柏县农民,一直和父母在农村居住。我哥哥上大学时办理了农转非,2011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城市居住和生活,2012年在新乡市买房后,将户口也迁至新乡市。不久前,我父亲因病去世,哥哥回来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后对我说,父母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他也有份,他希望等将来母亲百年以后,和我平分这个房屋。我心里很不情愿,觉得他在城里有了房子,干啥还要跟我争房子?请问,像我哥哥的情况,还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吗? 董子阳
  董子阳读者:
  宅基地使用权,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和农村资源稳定而赋予农民的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性质的一项权利。它具有人身依附性和无偿性,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某个家庭成员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是家庭共有财产,而并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你哥哥上大学时办理了农转非,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城市居住和生活,并于2012年将户口迁至河南省新乡市,其已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故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张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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